2004年,才良所在京成立,同年,央视调查震惊社会的湖南嘉禾案,王才亮律师作为此次调查行动的法律顾问

2004年,才良所在京成立,同年,央视调查震惊社会的湖南嘉禾案,王才亮律师作为此次调查行动的法律顾问

 

案情经过

 

2004年,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为了帮助一家名为珠泉商贸城置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在当地搞商贸城开发,不仅在该工程的开工仪式上打出“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这一系列的大标语,政府还专门出台了所谓“四包”“两停”政策,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要求公职人员负责各自亲属的拆迁工作,如果不能够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拆迁的话,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据央视记者粗略统计,从去年7月份“四包”“两停”政策出台到现在,嘉禾县已经有160多名工职人员受到牵连,其中至少有 6——7名因为其亲属对拆迁提出质疑,或拒绝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而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因此,“四包”“两停”政策又被当地人称为是“株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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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在当时震惊全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央视“时空连线”栏目深入报道此案,邀请王才亮作为此次报道的法律顾问。王才亮在采访中厘清了该案的疑点难点,为记者指明后续调查的方向,并在之后央视举行的三方会谈性质节目中直面该案的负责人员——时任嘉禾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李水福,就该案的合法性问题展开尖锐讨论。王才亮在节目的讨论过程中犀利指出该案的违法问题,强调依法拆迁对于法治发展以及公民权利的重要价值,呼吁各地政府依法行政。央视此次调查在当时被视为媒体担当社会法治与正义的典范,引起了较为强烈的反响,因此节目被制作成专题DVD向社会发布。同时,王才亮作为央视调查湖南嘉禾案的法律顾问,不仅揭露了该案背后的法治细节,还推动了社会各界思考发展需求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对日后各地政府处理类似案件具有划时代意义。

 

材料一:王才亮律师所写《嘉禾十年再反思》,以第一视角了解嘉禾案来龙去脉

 

一、嘉禾事件发生的背景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第305号令,公布新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于同年11月1日开始实施,1991年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相较于修改前,新版条例有两个关键性的变化。一是开发商成为拆迁方,依靠政府支持,可通过裁决与执行,强拆本是与自己地位平等的被拆迁人的房屋。二是改变了1991年版条例中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为目的之一的规定,取消了“安置”的方式,而以“市场估价”作为拆迁补偿的主要方式。这样一来,拆迁进度明显加快,一场大拆大建的浪潮在全国兴起。

如人们所预料的,新条例实施后,拆迁矛盾很快激化。2002年12月4日,江苏南京市中华门剪子巷,被拆迁人周跃平因遭强拆而自焚;2003年8月22日,仍是在南京,又发生邓府巷被拆迁人翁彪自焚死亡事件。2003年9月15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安徽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被拆迁人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朝自己身上泼汽油后点燃,起火当场被执勤民警扑灭。朱正亮被烧伤,入北京一家医院治疗。

三起被拆迁人自焚事件的缘由,均是拆迁双方对拆迁补偿标准发生争议。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被拆迁人能拿到的补偿费不足以买到相同条件的房屋。

朱正亮自焚事件的发生,将社会对拆迁问题的关注推向高潮。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发展与保护群众具体利益之间的关系,通过加强管理,依法行政,既保证发展的需要,又能够防止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通知下发后,各地进行了排查,的确有明显效果。然而,各地的拆迁高潮已经掀起。如何在被拆迁人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通过做好说服工作,使之“心悦诚服”地签约而不发生自焚等极端事件?各地官员开动脑筋,诸多奇门怪招应运而生。

 二、央视与嘉禾事件

我是作为中央电视台邀请的专家介入嘉禾事件的。2004年5月10日中午11时半,刚在武汉结束一起拆迁行政案件的开庭,我就从央视《东方时空》栏目的子栏目《时空连线》编导那里得知,《时空连线》与其他栏目共八名记者已于前一天赶到湖南嘉禾县采访一起拆迁事件,需要我前去提供法律咨询。

央视一下派这么多记者到一个县城采访,是少见的。这要从5月8日北京《新京报》的一篇报道说起。

当天,《新京报》刊发了题为《拆迁引发姐妹同日离婚》的报道,讲的是湖南嘉禾县为推动该县珠泉商贸城项目的拆迁,要求机关干部和教师停职,转做拆迁户亲属的“四包”工作(即,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完不成任务者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简称“两停”)。为避免丈夫受牵连,一对姐妹被迫与各自的丈夫离婚。这是刚在一些地方流行的“株连式拆迁”模式。

该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央视作为主流媒体,前往采访无疑是正常的。按照先前的分工,一组记者主要向县委、县政府了解情况,另一组记者主要是向当地群众了解情况。记者们一天采访下来,发现领导和群众说的正相反。官方说是依法拆迁,嘉禾县委、县政府还给中央有关部门报送了《情况汇报》,而被拆迁人纷纷向记者反映违法拆迁的情况。

谁在说假话呢?记者们求助于大本营,进而找到我这个专业人士。我立即退掉当晚原定回京的火车票,于11日早上7时半赶到央视记者下榻的嘉禾县宾馆,与记者们会合,初步了解到嘉禾拆迁的有关情况。

听过情况介绍,我建议记者们仍按计划采访,我留在房间阅读县政府提交的两大本证明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拆迁和建设项目“合法”的材料,约定中午再碰头。

这两本整理得整整齐齐的材料,一本主要是有关批准手续,另一本是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等部门有关该项目的文件资料。

看完材料,我不禁倒吸了口凉气。从表面上看,该项目手续应有尽有,似乎很完备,然而“完备”的后面是违法运作。我把阅卷的看法一一列出,共八点,与日后建设部和湖南省政府的结论几乎一致。

午餐后,我与央视记者交换了意见,建议采访重点应从拆迁手段的违法问题转移到整个项目违法运作的角度上来。

随后我回京,赶到央视,向指挥前方采访的制片人、主持人等通报情况。大家一致认为,调整采访角度十分必要。这时前方记者不断反馈信息,采访更加艰难。然而,大家认为,现有的采访结果足以证明嘉禾县委、县政府在给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中说了假话,该项目的违法性已无可争辩,于是要求前方记者将资料通过当地电视台传送过来。

但是,郴州市委宣传部传令当地电视台和邮局不得让央视记者传输有关资料。一阵调兵遣将之后,前方记者奉令冒着倾盆大雨驱车200多公里赶到广东韶关市,通过韶关电视台传送资料。

至于第二天早上播出的节目,大家商议,仍按原思路只讲拆迁手段违法的问题。由于嘉禾县的领导不愿出面连线,栏目组决定 由前方记者冒雨在现场报道,北京方面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张国庆教授作为嘉宾连线。

13日早上7时15分,CCTV-1频道在《东方时空》中播出《嘉禾拆迁调查之一:株连九族》,并于16时重播,CCTV-4频道和CCTV-新闻频道在当天相继重播该节目。节目结尾播放了我在嘉禾接受采访的短片,作为对下期节目的预告。这期节目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

13日下午,我如约来到中央电视台。由于早上节目的播出,湖南方面受到了触动,一位常务副县长同意出来连线,而县委书记则赶往北京做工作。按照计划,第二次节目就开始触及珠泉商贸城项目合法性的问题。这是一场在亿万观众面前的交锋,我与这位常务副县长在镜头前诚挚地交换了意见。

14日早上,《嘉禾拆迁调查之二:阴阳合同》播出。不久,嘉禾县时任县委书记周余武一行人赶到央视,向央视领导和栏目组记者表示要改正错误,请求不要重播。央视方面答应了这一请求。

但就在央视决定不重播节目、记者们陆续撤离嘉禾县城时,嘉禾县方面却采取了两个措施:一是继续扩散他们的《情况汇报》,全盘否定央视和《新京报》等媒体的报道;二是嘉禾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大会。5月17日,三名被拆迁人以“妨碍公务”的罪名遭到逮捕。

然而,欺上压下是行不通的。5月24日,建设部调查组进驻嘉禾。行前,建设部从央视调去了相关资料。此时我们预计,嘉禾问题到了彻底解决的时候,央视于是派出记者第三次前往嘉禾。

5月26日,央视放弃不再报道的承诺,《社会记录》栏目播出专题片《湖南嘉禾拆迁之痛》。5月28日,《东方时空》播出《嘉禾拆迁调查之三:渐露真相》。这期节目中最经典的部分转述如下:

记者发现,占地超过12万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1100户的嘉禾珠泉商贸城建设项目并不是国家投资,而是纯粹的商业性开发。为了推动该商业工程的拆迁工作,嘉禾县政府竟然出手相助,不仅打出了“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还创造性推出了“四包”、“两停”的株连政策,约有106人因为是被拆迁户的亲戚受到牵连。

有关嘉禾拆迁事件的两期节目播出之后,5月14日,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针对节目内容明确表态:“经过这件事之后我们政府要回头看,有错就改。”

在接受完记者的采访之后,周贤勇又参加了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这次拆迁的大会,并第一个发言。周贤勇同时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嘉禾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的总指挥长。在没有记者和摄像机的时候,周贤勇表现出了另外一副面孔。 会议录音:“要搞些什么公益事业也要政府投资,记者会给你投资吗?蓄意违法犯罪、恶意和政府作对的,要严惩不贷(用力猛拍桌子),严惩不贷。”

这期节目播出后,舆论哗然。建设部、湖南省联合调查组对该项目运作过程进行了调查,很快向国务院提交了书面报告。

2004年6月4日上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嘉禾事件“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事件”。

会议同意湖南省对嘉禾违法拆迁事件责任人的处理。相关处理情况是:撤销周余武嘉禾县委书记职务;撤销李世栋嘉禾县委副书记职务,并依法撤销其县长职务;给予李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引咎辞去嘉禾县委副书记、嘉禾县常务副县长职务;给予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雷知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嘉禾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职务。

至此,嘉禾事件告一段落。我6月5日在从浙江宁波返京的飞机上读到报纸上的报道,当晚,睡了一个月来最安宁的一觉。

三、嘉禾事件的教训与遗憾

嘉禾事件以五名七品芝麻官失去乌纱帽而告一段落,这在共和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在做出处理时,并没有发现这五名同志有个人问题,应当说处分是严厉的。许多地方官员为此抱不平,我多次在讲学中分析过其中的教训。

(一)嘉禾拆迁模式错在哪里

建设部和湖南省政府调查组的调查表明,嘉禾县珠泉商贸城项目存在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三、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五、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2003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三人;七、拆迁中的问题经上访群众反映后,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曾多次责令纠正,但嘉禾县委、县政府对上报告已经进行自查自纠,实际却继续加大行政介入力度;八、在媒体对拆迁事件曝光后,嘉禾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依然一意孤行。

这八个问题,在全国其他地方的非法拆迁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是在嘉禾事件中更典型一些。

(二)嘉禾事件的遗憾

回顾嘉禾事件,联想到至今各地有增无减的“血拆”事件,我至今认为,包括嘉禾事件涉案人员在内的大多数基层官员的出发点是想干一番事业的,而非蓄意伤害民众。但实际工作中,有关官员为什么又干出明显违法、违规、违背共产党执政宗旨的事情来呢?不能不说,嘉禾事件的教训没有被各级政府官员真正吸取。

嘉禾事件的教训之所以没有被重视,冷静分析,有以下六点原因:

1.理论指导错误

我还记得央视一位记者给我讲的嘉禾县原县委书记周余武对她说的一句话:“我们这么做,也是从外地学来的。”应当肯定,这是一句实话。无论是以“四包”、“两停”为代表的违法行政行为,还是以“招商引资”为名的越权行政问题,绝非嘉禾的发明。 这些错误做法在指导理论上源于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错误解读。据我所知,有一部分领导干部解读“党要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条时认为,为了“根本利益”,就可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把抽象的“根本利益”与具体的“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相对立,制定政策时便会以“根本利益”为由,不顾群众的实际利益,从而干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还搞“掩耳盗铃”式的自圆其说。

虽然十年前最高层就明确要“把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但两次“四万亿”的投资冲动证明,效率仍然是决策者首先考虑的问题。

2.目标的错位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搞工程的出发点无错,关键是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比如,三万人口的嘉禾县城要搞占地近200亩的大市场。这个市场卖什么?谁会去买?要认真估算有无可能。至于要建成粤北、赣南、桂北、湘南最大的市场,更是脱离实际。郴州市是地处京广线、京珠高速公路旁的地级市,都不敢夸此海口,一个尚无支柱性产业的县城更不可能。制定出脱离现实的目标,只能是盲目蛮干。

然而在嘉禾事件后,各地的造城运动仍并未有所放缓。争当中心城市、搞超大地产项目成为“政绩工程”的亮点,一些地方不断出现“鬼城”、“空城”。

3.手段的功利性

发展一方经济,无疑要依法行事,在推进某项工作时,不能只问目的、不择手段。这些年来国内信访浪潮不减,举报不断的内容之一就是非法拆迁问题。十八大以来,高层反复强调依法治国,地方主政者再不依法执政,吃苦头是迟早的事。

需要重视的是,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越来越大,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超过四万亿元。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自嘉禾事件以来,大多数主导违法拆迁并导致血案发生的地方官员没有被问责,违法成本实际低至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这个问题不解决,“血拆”就无法遏制,依法治国将是水中捞月。

材料二:时任央视“时空连线”栏目负责人刘爱民点评王才亮在此案中的作用,援引自“《时空连线》制片人刘爱民搜狐聊天实录”,源网站:http://news.sohu.com/20040709/n221044742.shtml

 

主持人:在嘉禾报道当中引入一个专家,这个比较新奇。

刘爱民:“嘉禾报道当时记者到了现场之后完全陷入当地政府设置的情景之中,他会给你看很多材料证明当时嘉禾的拆迁活动是完全合法的。拆迁是很专业化、法律化的细节行动,我们记者到了前方以后,跟当地政府一接触,看了文件之后,我们记者也懵了,这个都是看起来好像不违法,都是合法程序内进行的,没什么问题。当时面临非常大的困境,后方判断这个事情有问题,最起码株连九族的拆迁方式有问题,野蛮拆迁的现象是存在的,至于拆迁背后的拆迁招标活动是否正常、拆迁资金是否分配合理,是幕后更深的问题,要突破这些问题靠记者前方的经验和智慧难以完成,这时候需要专家。

    需要对中国的拆迁活动非常了如指掌的法律专家,咱们国家有这样专门打拆迁官司的专家,我们马上找到王才亮律师,在中国打过很多起著名的拆迁官司,找到这个律师之后,我说你能不能现在立即动身去嘉禾,帮助我们前方记者。律师当时正在武汉开庭,但马上把手上的事情停下来赶到嘉禾。由于王律师的出现,使得嘉禾报道有了突破,他到了现场指出核心问题,株连九族这种方式完全违反中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干部管理条例,没有这样处分干部的,处分首先是有问题的。关于拆迁费用的问题,关于野蛮拆迁的问题,关于所谓的拆迁项目是不是当时所谓国内贸易部投资的问题,几个核心问题全点出来了,这几个问题全是当地设置的障碍。由于他到了嘉禾之后,记者一下子清楚了前进的方向是什么,他到了第二天《时空连线》的第一期节目出来了,打的就是株连九族,假如没有律师到现场,嘉禾这个节目我们很难做,非常困难。“

 

材料三:央视《时空连线》节目记录(王才亮主任发言节选),源网站:http://news.sina.com.cn/c/2004-05-14/11203228616.shtml

 

  主持人:一个商业开发项目引起了这么多的争议,而且里边甚至是疑点重重,这背后究竟存在着些什么呢?接下来我们来连线两位嘉宾,第一位是嘉禾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李水福,同时也是珠泉商贸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你好,李县长。第二位嘉宾是长期受理房地产纠纷的高级律师王才亮,王律师前不久也到嘉禾对这一项目进行了调查。你好,王律师。

  主持人:王律师我想问一下,嘉禾县的县委县政府对于这样的项目的介入,而且对公务员也提出了“四包”“两停”的做法,您觉得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它有依据吗?

  王:根据我们国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对这种商业开发项目是不能以拆迁人或者是接受委托的拆迁私人单位的名义出现的。建设部也三令五申讲了政府不能介入拆迁。所以从我现在看到的资料,我感觉到了嘉禾县政府这块,为了双方的需要,也是为了这个项目速度的加快,可能有点过激了。

  主持人:在这个项目开工仪式上,你们在体育馆边上挂出的条幅上写着“谁影响嘉禾建设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个口号是谁提出来的?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王律师,在通告中所提到的国内贸易局批准,和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批准,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王:在性质上有着根本的区别。国内贸易局它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它制定这种行为,是一种行政决定的行为。商业网点建设中心是个咨询机构,这种行为应该是一种商业上的行为,行政行为和商业行为是两回事了。

  主持人:王律师,实际上这样的大的工程,招投标应该有哪些规定,应该有几家?

  王:至少不少于三家。

  主持人:像珠泉商贸城这样的大的项目,只有一家参与,这个东西合法吗?

  王:从我现在看到的资料来讲,这个招投标就是假招标,为什么呢?这个公司是6月27号才来申请成立,7月份才算一个公司进行活动。在这之前它已经取得了县政府的承诺,要把这个土地给它,而且在7月份的时候,7月23号就已经拿到了建设用地的许可证,也就是说它已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而招投标是在8月份,先办照后招标,怎么招,就没有招了。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王律师,像嘉禾县委县政府这种做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

  王:肯定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根据国家城镇的国有土地出让的相关规定,在出让定价的时候,是以整个出让土地的面积为计算的,嘉禾县100元,主持人还得注意一下,不是所有的面积都是100元,上面是讲售房占地面积,这个房子还有一个情况,搞房地产开发,有大量的空地,我看还有广场,基本上都是白送的,国有土地是国有资产中最重要的部分,你这种土地转让金实际上把它放弃掉了,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主持人:李县长也提到了,这么大的项目,比如搬迁的费用,安置的费用相当困难,拿出来一部分钱先给开发公司垫付一下难道不可以吗?

  王:这肯定不行。

  主持人:为什么?

  王:因为不是政府的待建项目,是政府的行为,是开发商的商业行为,用政府的钱补贴它肯定是不对的,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能授权当地政府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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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9-09-20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