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才良所承办江西宜黄自焚案、株洲汪家正自焚案、刘大孬案、朔州市6·23血拆案等国内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件,并于2011年发布国内首份拆迁年度报告

2010-2011年,才良所承办江西宜黄自焚案、株洲汪家正自焚案、刘大孬案、朔州市6·23血拆案等国内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件,并于2011年发布国内首份拆迁年度报告

 

刘大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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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日上午8时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汽车产业园建设指挥部计划对南刘庄村的房屋进行拆除。刘大孬为阻拦这次违法拆迁行为,在工作人员劝说刘大孬及其他村民和围观群众离开时,刘大孬驾车撞倒多名违法拆迁人员致4死15伤,当日16时许,刘大孬到郑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逻二大队投案。才良所在知悉消息后紧急召开合伙人会议,并按照惯例为被强拆人提供法律援助,王才亮主任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

 

2011年07月08日,河南省郑州市农民刘大孬撞死4名拆迁者、致伤多人一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作为刘大孬的辩护人,王才亮律师在庭中反复强调拆迁的违法性以及刘大孬在驾车冲撞前所遭受的暴力对待。王才亮律师辩称:“刘大孬驾车撞死撞伤多人的行为,是由众多行政机关联合实施违法拆迁行为引发的,在恐惧心理作用下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和行为,‘慌不择路’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王才亮律师举出一组证据证实,2010年6月1日,郑州市管城区多个行政机关数百名人员在南刘庄村实施的拆迁,依据的只是政府内部的一份会议纪要,并不具备申领拆迁许可证的任何相关法定要件。事实上,该村集体土地直到今年才完成土地性质的变更。

 

在此次非法拆迁中,原本去为雇主拉货的刘大孬,在村头被拆迁现场所阻。随后,刘被拆迁人员言语威胁,驾驶室车门被拍砸,还有人试图强行打开车门,导致一向很老实的刘大孬非常恐惧,驾车只想逃出现场,造成十几人伤亡。

 

王才亮律师指出,在公诉方提供的讯问笔录中,包括受害人在内的拆迁人员均未说明其听到或看到刘大孬对拆迁表示不满。事实上,刘在南刘庄所居房屋,为其子刘太江所建,案发前的2010年5月10日,刘家就签了空房验收单,并按拆迁通告规定搬离其家房屋。

 

此次庭审吸引了大量群众旁听,多为同村或旁村遭遇强拆的村民,庭审过程中群众情绪比较激动,纷纷为刘大孬申冤,王才亮律师反复告诫群众“他既不是个英雄,也不是个恶魔”,避免将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的对立和仇恨引入此案。但可以看出近年来拆迁领域民怨较深,司法机关往往面临法理与情理的两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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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拆迁现场村民开货车撞人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刘大孬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1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70.95万余元。

 

 

江西宜黄自焚案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事件发生后,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才良所多名律师为钟家提供法律援助,重伤者之一罗志凤情况严重,王令律师在微博紧急求助,发动社会人士利用身边医疗资源拯救罗志凤,在诸多热心网友的帮助下,罗志凤伤情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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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案发生后,当地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在与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处理善后事宜的同时,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当无论怎么追责,都无法抚慰叶家遭受的身体与尊严的伤害。

 

湖南株洲汪家正自焚案

 

汪家正所在的横石村,是株洲“职业教育城”建设项目的一期工程,占地近两万亩。其中横石村涉征地农户194户。汪海燕介绍,他们家面临拆迁的两栋连体两层楼住房,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2011年4月22日凌晨5时许,汪家正妻子言竹根、家人胡灵芝带着侄儿在家中睡觉,一两百人的执迁队伍破门进入,把家中亲属强行拉出去,把才8个月大的婴儿扔在地上不管。当晚并未宿在此处的汪家正和汪红宇闻讯后赶到现场,双双爬上房顶,其中汪家正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汽油瓶。但拆迁并末因此而停止,直至自焚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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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汪家正被当即送往株洲市中医院重症监护室紧急抢救,其烧伤面积达到百分之七十八,肺、肝、脾部受到损坏,并有吸入性损伤,另外还有多处严重骨折。4月30日,汪家正因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全力抢救无效,在医院去世。

 

此次惨案发生的原因,是因为当地执行机构没有正确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未对征收房屋补偿到位的情况下,对汪家正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才良所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就为汪家正一家提供法律援助,一方面积极联络当地医疗资源为汪家正救治,抚慰汪家正亲属情绪,另一方面由王才亮律师与当地领导商讨被拆迁房屋补偿款以及惨案后续处置事宜。

 

株洲市政府主要领导与王才亮律师经过多轮交流,于5月2日凌晨4点达成一致,妥善处理了此次事件,避免惨案扩大化。

 

株洲汪家正与宜黄叶家类似,都是因强拆导致自焚。才良在惨案发生后,争取在与政府沟通协商阶段处理此案,不煽动当事人情绪,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这样做,一是能够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权利,第一时间救助当事人,保障补偿款及时到位,在最短时间最有效地解决问题,同时,在与政府沟通的过程中,能够缓和政府与公民的紧张关系,促使当地政府依法进行下一步的拆迁工作。这体现才良所长期以来坚持的化解社会矛盾,实质性解决问题的理念。

 

朔州市6·23血拆案

 

2011年6月23日,山西省朔州市发生因强拆引起的血案。被拆迁人吴学文一家阻挠强拆,致一死多伤后被抓。6月24日,吴妻乔香莲死在公安局。尔后吴学文被捕,王才亮主任为吴学文提供法律援助。2013年6月24日,该案在晋城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2014年05月14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朔州市抵抗强拆致人一死一伤的吴学文一审被判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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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朔州市2011·6·23血拆案的辩护词: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58b220102e4z1.html.

 

这些血案发生后,才良所律师在第一时间主动申请介入,积极抚慰当事人并提供法律援助,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透过这两案,我们可以寻找到拆迁血案的共性,即皆存在着违法强拆事件,案件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主体以及拆迁程序皆存在法律上的瑕疵,这也是导致当事人失控的必要前提。同时,这两案对日后各地政府实施拆迁行为带来警示效果,若不将拆迁行为控制在法治范畴内,则可能面临两败俱伤的惨案。

 

才良所发布首份《拆迁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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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频频爆发的强拆案件,才良同年成立“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不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并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发布《拆迁年度报告》。该报告是国内第一份以民间组织形式发布的持续性的年度拆迁报告,报告针对2010年发生的十大拆迁恶性事件,总结了当前拆迁活动的特点以及立法现状,分析违法拆迁事件的原因并为当前拆迁困局寻找出路。才良所自2011年发布首份报告后,坚持在每年年初发布前一年的拆迁报告,至今已经历了8个年头,报告每经发出便得到社会各方关注,对政府改善拆迁局势,如何实现依法征收、良法善治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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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9-09-21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