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唐慧寻衅滋事罪成 一审获刑四年 当庭表示上诉

文|财新 葛杏航

10月8日,湖南省道县法院作出判决,唐慧、唐世科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半,同时对二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予以追缴。

资料图: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财新网】广受关注的湖南永州唐慧、唐世科兄妹被控寻衅滋事罪案一审宣判。10月8日,湖南省道县法院作出判决,唐慧、唐世科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半,同时对二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予以追缴。宣判后,唐慧兄妹当庭表示上诉。唐慧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向财新表示,一审认定的两起犯罪事实均不成立,判决所述与实情不符。两起案件中,唐慧方的合法权益均受到了损害,有正当维权基础,且并没有强拿硬要,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现年50岁的唐慧是湖南永州零陵人,曾被称为“上访妈妈”。2006年10月,唐慧11岁的女儿遭多人强奸,并被强迫卖淫,直至三个月后被解救。唐慧为此案多次向永州市政府、司法机关,以及湖南省司法机关上访。2012年8月,原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一年半。唐慧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原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撤销了对其的劳教决定。

 2013年1月,唐慧起诉原永州市劳教委,要求国家赔偿。同年7月,湖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原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该案引发公众对劳教制度的广泛讨论。
  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同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标志着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走到尽头。
  十余年后,唐慧因被控寻衅滋事罪再进公众视线。永州市道县检察院指控,2010年5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唐慧为达到非法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目的,伙同其兄被告人唐世科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共计67800元;同时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并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实施了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检方认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起诉书,唐慧、唐世科共涉及三起犯罪事实,分别是宫外孕医疗纠纷寻衅滋事、碱中毒医疗纠纷寻衅滋事和野生樟树被采伐寻衅滋事。2023年7月12日至15日,该案在道县法院开庭审理。(详见财新网:
《唐慧被控寻衅滋事案庭审结束 13年前医疗纠纷缘何涉罪》
  10月8日,道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2010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唐慧、唐世科以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称“永州四院”)没有查出唐慧宫外孕导致其右侧输卵管被切除为由,通过恶意举报,多次辱骂、威胁医院工作人员等方式向医院施压索要赔偿(永州市医学会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永州四院被迫支付6万元给唐慧。
  2019年,因树障引起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晓里塘村大面积、频繁停电现象,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供电分公司根据上级通知组织清障施工时,将该村二组马家巷山上的14棵野生幼年樟树及其他林木采伐。唐慧、唐世科以“唐世科自留山中的野生樟树被非法采伐”为由向零陵区供电分公司索赔,赔偿金额从3万元渐次提高到50万元。后因害怕背上敲诈勒索的嫌疑,唐慧、唐世科向零陵区法院起诉要求赔偿359.6万元。
  为达到通过司法程序获取赔偿款的目的,二人恶意举报,多次追逐、拦截、辱骂办案人员,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慧、唐世科借故生非,多次追逐、拦截、纠缠、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工作和生活,情节恶劣;强拿硬要财物6万元,情节严重;在医院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根据被告人唐慧、唐世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根据官方发布的宣判消息,检方指控的三起犯罪事实中,法院对碱中毒医疗纠纷寻衅滋事未予认定,而其他两起均认定有罪。
  碱中毒事件中,唐慧、唐世科的母亲刘和英因病于2017年7月住进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同年8月的一天,刘和英出现抽搐,医生用碳酸氢钠予以镇定处理后,疑似出现碱中毒。
  检方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唐慧、唐世科以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治疗和医生处置不当致使其母“碱中毒”为由,对医护人员实施了多次辱骂、恐吓、侮辱和恶意虚假举报以及诬告陷害,严重毁坏了院方及医护人员的名誉,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
  财新获悉,永州市中心医院因此事接受主管部门调查后作出过整改报告,承认医方存在错误,包括用药不准确、抢救程序有问题、查房制度未落实等。
  对另外两起寻衅滋事情节,朱孝顶表示,一审认定的两起犯罪事实均不成立。宫外孕事件中,永州四院误将唐慧的宫外孕误诊为宫内早孕,导致其右侧输卵管被切除,终身不孕。事后永州市医学会虽然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不代表医生没有过错。“医生的过错很明显,没有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
  朱孝顶同时表示,唐慧维权后,零陵区负责维稳的工作人员主动向唐慧提出支付6万元和解。后来永州四院通过富家桥镇政府将钱款付予唐慧。唐慧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主动要钱。辱骂、威胁、散播谣言等均不属实。整个宫外孕事件,唐世科也没有参与其中。
  至于野生樟树被采伐事件,朱孝顶介绍,零陵供电所未经征收即砍伐唐世科自留山上的野生樟树,属于非法采伐。砍伐其他树木,即使不是刑事犯罪,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在唐世科报警、发布网络信息维权的过程中,零陵供电所主动提出赔偿和解,金额从3万元逐步提高到50万元。唐世科没有接受,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索赔,是正当维权而非寻衅滋事。并且,此事唐慧未参与其中。而零陵供电所涉及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最后都不了了之。
  实体问题之外,该案的程序问题也受到质疑。唐慧的另一名辩护律师徐利平告诉财新,该案的宣判地点不在法庭,而在道县看守所的一间会见室。法庭于10月7日上午电话通知律师,10月8日上午11点即开庭宣判。辩护律师因时间紧迫无法赶到道县参与宣判。
  “宣判要通过开庭的方式进行宣判,只能在法庭里。而且法院也没有依法提前三天通知律师出庭,程序上有严重问题。”徐利平说。
  唐世科的一名家属旁听了此次宣判。其告诉财新,宣判地点不在法庭,而在道县看守所一间只有几平米的小房间。两名旁听家属到达看守所,上交手机与包后,安检人员一开始不让家属进入,律师沟通后才得以进入。该家属介绍,安检过程中,两名女警将旁听家属带到卫生间,要求解开外套,脱衣、脱鞋全身检查,只剩下内衣裤。
  该家属表示,庭审过程中唐慧一度哭泣,表示自己是被冤枉的,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实情不符。“唐慧说,自己本来是受害者,因为维权却被认定为施害者,不相信会有这样不公平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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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承办人:朱孝顶律师

2023/10/09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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