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 本所承办案件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评选的“2020年度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与因疫情原因此前未发布的“2019年度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近日对外发布。本所朱孝顶律师承办的案件连续两年当选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2019年度获选案例为唐山李志敏、刘秀丽涉嫌敲诈勒索案。

2020年度获选案例为河北张艳涉嫌敲诈勒索案。

【2019年度获选案例】唐山李志敏、刘秀丽涉嫌敲诈勒索案——重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朱孝顶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徐昕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王煜   河北陈建仲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李志敏是河北省滦州市西法宝村人,因举报滦县官员和当地的研山铁矿,2015年4月,他被以“伙同他人刘秀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手段使对方陷入恐惧,索取公私财物90万元,并且李志敏有配偶,而与刘秀丽重婚”为由,被滦县警方刑事拘留。该案经历了一次发回重审、指定异地审理,三次延长审限。2016年5月,李志敏一审被所在的滦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刘秀丽也被以敲诈勒索罪、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2017年5月31日,唐山中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同年7月7日,唐山中院指定迁安市法院异地审理。迁安市检察院遂再次以上述同罪名,对二人提起公诉。

辩护律师一方面做实体辩护,提出李志敏有合法的民事权利基础,就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存在敲诈勒索行为、政府不能作为敲诈勒索对象的辩护意见;在程序方面,律师可谓“地毯式辩护”,就案件存在的程序问题发起密集进攻,提出重婚罪缺少立案手续;论证案件来源的不可靠;就审查起诉期限和审判期限提出违规延期的问题;从立案手续的缺失以及侦查活动的矛盾,提出非法证据排除主张;为案件争取了异地管辖,彰显了管辖权异议、回避制度的重要性。

2019年7月8日,河北迁安法院宣判李志敏、刘秀丽敲诈勒索案、重婚案全案无罪。

【典型意义】

李志敏案判决后,全国有不少类似敲诈勒索案件被平反,或者以较轻的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同时也再次重申了政府不能作为敲诈勒索对象的法律原则。该案的无罪辩护成功,也对规范司法部门的行为,维护诉讼程序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辩护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竭尽全力的辩与呼,树立了程序性辩护的样本。

 

【2020年度获选案例】河北张艳涉嫌敲诈勒索案(重审二审改判无罪)

【承办律师】

朱孝顶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谭炳勇 山东古名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检察院指控罪名:敲诈勒索罪

法院判决结果:无罪

张艳系秦皇岛市军之友装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因质疑一起参加投标的企业涉嫌造假,张艳获得被质疑企业负责人主动提出的120万元补偿,2018年4月,张艳被以敲诈勒索罪拘留逮捕,经过921天的刑事追诉(实际被羁押336天),历经一审无罪、两级检察院抗诉,二审改判有罪,被处以法定刑以下刑罚(有期徒刑三年)须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张艳不构成犯罪,裁定撤销二审有罪判决发回重审,二审重审后最终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完全无罪判决。

这是一起正在审理中被宣判无罪的典型案例。相较其他申诉案件,这起案件因为两级检察院对于一审无罪判决的刑事抗诉而变得异常复杂。办案中,辩护律师穷尽了所有合法渠道,包括向河北省政法机关、省法院、检察院几乎所有人员邮寄了张艳完全无罪的律师意见书,期间,所谓“被害人”还有长期派人尾随、跟踪张艳,当庭威胁恐吓辩护人等情节,检察机关还有逼迫当事人认罪认罚,审判机关发函投诉辩护人网络公开辩护词、还有某法官当庭诚恳地告知张艳及辩护人赶紧向省里找关系等,辩护人顶住各种压力,坚持不勾兑、不请托,坚持用事实和法律作无罪辩护。

承办人:朱孝顶律师

2021/09/3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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