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用了五年多时间写成的这本书是一支蜡烛,在点燃自身之时,也能为中国的法治进程发出微弱的光,能够为年轻的法律同行们提供些许借鉴与参考。
这本《老律师经验谈》的书,到此就免费连载完毕了。如果这本书有错误,那是我的错。如果能够给读者以参考或启发,有益于社会进步与公平,这是我的福报。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读者能够告诉读者,这是一本可以看的书,是一本好书。
2007年,我因写书批评违法拆迁而被拆迁公司告上法庭当了被告,成为新闻。我没有消极应战,而是将计就计化被动为主动,通过这个被告侵犯违法强拆者名誉权的民事诉讼,把涉案的非法拆迁行为定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为当地乃至全国的非法拆迁受害人出了一口气。
在中国土地公有的大背景下,土地使用权的意义无庸置疑,围绕着土地使用权的经济利益而产生的纠纷是常有发生。其中近些年来比较突出并且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的是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引发的纠纷。土地闲置引发的纠纷往往标的巨大,而且各方面都很重视,利益相关使得矛盾不容易调解化解。
对公民来说“居者有其屋〞,是一个基本的权利。保障公民的居住权不仅仅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执政者的义务。
国内房地产业处于困难时期,有关部门出台的救市的政策效果并不明显,购方需求不高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许多城市供大于求且房价居高不下,而同时存在“烂尾楼”问题,这不仅仅是严重挫伤了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并且影响到社会稳定,从而引起了经济学家和法律人对包括房屋预售制度在内相关经济制度的反思。